曾經互相爭鬥的基督徒,在天堂相遇時
為信仰拚死相爭的基督徒
1054年,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分裂;到了宗教改革時期,雙方互相宣告對方「沒有得救」。信同一位神的人,甚至打了三十年戰爭,大量歐洲人因此喪命。
宗派為各種爭議不斷分裂。他們互稱異端,還為了敬拜該用傳統詩歌還是現代樂團吵得不可開交,甚至被稱為「敬拜戰爭」。
在小教會裡,會眾也會為了牧師把講台傳給兒子、建堂基金和教會財務、聘請新牧師或長老之間的派系,分裂成兩派、三派,最後拆下招牌鬧上法院。
如果這些人都設法進了天堂,天堂的行政部門要怎麼處理?我依照神學和邏輯上的可能性,由高到低把情境分成四級。括號裡是十分制的分數。
第一級:幾乎確定(9分以上)
神早就知道每件事的全部真相。我的過錯是三成還是七成、是不是五五開、是不是有人在煽動,神都會公義地判斷責任。
即使是信徒,也要在神面前為自己所行的交帳(哥林多後書5:10)。而在最終的狀態裡,仇恨和痛苦不再轄制任何人。受害者的眼淚被擦乾,加害者面對自己的過錯。到這裡為止,是聖經清楚說明的骨架。
第二級:自然的下一步(8分以上)
所以,饒恕和悔改會被處理。隨著真相大白,破裂的關係得到恢復,兩個人終於完全理解彼此的處境:「原來我知道的不是全部。」但饒恕不代表一定要像在地上那樣變成最好的朋友。重要的是,當每個人和神的關係被完成時,人與人的關係也會找到適當的位置。聖經沒有詳細寫出程序,但這是從真理、悔改、饒恕和愛的原則自然推出來的。
第三級:有可能,但有爭議(6~7分)
從這裡開始要小心。我們越認識神,在天堂也會繼續成長;和好所需的時間可能因人而異,這些說法都很合理。但即使有經文暗示「按著善行,賞賜和榮耀不同」,各宗派的解釋也不同。許多神學家認為,耶穌從來沒有真正對比過賞賜的大小。
「天堂的高低,是親近程度的差別」或「放不下怨恨,就無法完全享受天堂」,同樣是推論,不是確定的。這些只能謹慎地當作背景參考。
第四級:有趣,但是虛構(3~5分)
最戲劇化的想像。「不饒恕就完全進不了天堂」,是把馬太福音6:14-15讀得非常字面的少數觀點;主流看法認為這是關係的問題,不是得救的條件。
「神會把仇敵分開安置」、「不饒恕就被擋在門口」、「地上的記憶會被抹去」、「被強迫成為朋友」:都很有娛樂性,但聖經根據薄弱。
所以結論是
天堂不是一個「誰贏了」的世界,而是一個「在神面前一切如何被完成」的世界。兩個昔日的仇敵並肩走著,笑著說:「我們當年竟然為了那種事吵成那樣?」這就是第一級的真相。